发布时间:2025-04-16 分类:finance 来源:微大庆
4月16日
记者从大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
大庆公积金便民服务新举措
即日起正式上线!
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
可分次提取公积金
购买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,本人及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,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核定总价,已变更产权的或重复交易的不能再次提取。
多孩无房职工租房
按实际租金提取
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,可按照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按网签合同备案付款方式
使用住房公积金
增加网签合同类型提取渠道,购房人可按照本市网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拨付房地产开发企业。
编辑:张馨予
审核:祝春霞 艾洪超